1、制定和完善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学校研究生教学档案的管理工作;
2、负责研究生日常教学管理工作(包括培养方案的实施、公共课教学的组织与教师聘请、公共课教材订购以及考务的组织、成绩核准等工作);
3、负责学校研究生任课教师教学质量的督导工作;
4、组织院系做好研究生的成绩管理工作;
5、组织院系开展研究生课程和教材建设工作;
6、组织院系做好研究生导师遴选、复核、培训等管理工作;
7、组织院系做好研究生开题和中期考核工作;
8、组织院系做好研究生培养创新科研项目申报和创新基地建设工作;
9、负责研究生任课教师教学工作量的审核、课时津贴的发放,并协助人事处做好研究生教学编制核算工作;
10、负责研究生业务费及其他有关研究生培养的各项专门经费的分配工作,并协同财务处对相关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11、组织院系做好研究生教学评估准备工作。